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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珂女士荣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2018年管理菁英”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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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珂女士荣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2018年管理菁英”称号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564.html
2019-06-15 15: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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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家贾小珂女士受“2018第十届福布斯·富国中国优选理财师评选”相邀出任华南区决赛特邀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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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家贾小珂女士受“2018第十届福布斯·富国中国优选理财师评选”相邀出任华南区决赛特邀观察员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552.html
2019-06-15 15: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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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视台:贾小珂《理财师:开启财富下一站的钥匙人》,分享作为私人银行家职业的职责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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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广州电视台记者董婷于广州分行采访报道贾小珂女士。 此次是配合广州电视台《“职”面人生40年》系列报道中的针对理财师职业的专访。 贾小珂女士在《理财师:开启财富下一站的钥匙人》中,分享了作为一名私人银行家,这份职业的职责和目标,带电视机前的观众揭开了服务私人银行客户的这个神秘的职业。 更多信息点击广视网链接: 理财师:开启财富下一站的钥匙人
更多链接
http://hot.gztv.com/2018/0826/123841.shtml
http://www.iqiyi.com/v_19rqzimgys.html
http://h5.gztv.com/index.php?s=news&c=show&id=17722
广州电视台:贾小珂《理财师:开启财富下一站的钥匙人》,分享作为私人银行家职业的职责和目标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361.html
2019-06-15 15: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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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珂女士为平安人寿全广州片区精英做专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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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1日“百万大单与千万资产养成班”一周三场顺利落幕。 贾小珂老师为来自全广州各片区平安人寿的精英分享——如何开发挖掘私人银行客户。
贾小珂女士为平安人寿全广州片区精英做专题分享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350.html
2019-06-15 15: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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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又火了!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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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我国经济面临新的转型,企业经营要从单纯的商业管理转变为“法商管理”,要进行法商管理肯定离不开法商架构师,所谓“法商架构师”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以下具体讲解下法商架构师的必要性和法商架构师眼中的《人民的名义》。[/warning]
新常态发展模式下法商的必要性
大家都已经认识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在转向“新常态”,在这种转型背景下,我们企业管理者曾经熟悉的行为方式、运行规则和价值理念都将随之发生根本改变,因为我们过去在经济改革“浅水区”的做法已经不能够简单运用于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的环境了,今天企业管理者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模式必须转变。否则,必然使企业经营屡屡发生问题、甚至被新常态的游戏规则逐出市场。
从“高效率交易”转向法商管理
想先从典型案例或一些数据来说明:比如,为什么阿里系的淘宝频繁出事?因为淘宝当初的架构设计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从其理念的确立和经营模式上就可能有意无意地以追求“高效率交易”为宗旨,从而在开始的时候就可能放松或忽略网络交易过程的诚信、公平的风险把控,现在暴露的很多问题都是由此引发,再要重新调整不仅要付出很高成本而且也是很难的。再比如,经调查统计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寿命平均只有不到三年存活期,其中很多短命企业的致命问题不是资源、产品或市场问题,而是没有在“权益规则”方面奠定其持续发展的经营架构。 这里列举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我们熟悉的商业管理的思维方式和理念已经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恰恰是“法商管理”能够解决的。所谓“法商管理”就是指经济价值观主导的“追求效率”的思维及方法同法治价值观主导的“追求公平”的思维及方法的有机结合,以实现主体权益均衡发展的管理过程。
法商架构师与法商管理
企业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首先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特别是决策的制定者要具备“法商架构师”的思维和能力。当然,企业也可以安排或设立“法商架构师”的岗位。上面提及的阿里系的淘宝、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短命等等今天我们企业经营的致命问题,其病根都是与“参与主体权益”的合理安排、“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决策思维、“整合资源与驾驭规则”的战略能力的缺乏密切相关。因此,今天企业面临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就是用法商架构师的思维和能力去变革升级我们的管理理念及经营模式,以保证和实现企业健康持续创造财富!
法商架构师眼中的《人民的民义》
从法商架构师的角度剖析其实跟我们解析一个企业一样,假如说《人民的名义》这部剧是个商品,那么它的热销要满足:
每一个使用者(观看者)有一种权益感
别人都看,我不看,我落后,没得聊,失去社交谈资;大家都说很好的片子,不看可惜了,有种受损失感,失去优质信息;反腐题材关乎民生,每一个故事可能就是在说我们自己,要寻找一种共鸣,从打贪官反腐的剧情中找到爽快感,好像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每一个用户(观看者)体验之后,要持续购买,厂家要持续创富
看了第一集,有吸引力,有亮点,通过预告来看,后期更精彩;每一集都有“惊雷”,剧情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都在猜角色结局如何,进入柯南模式;每次更新剧情,和周围人聊得不亦乐乎,已经成为一个阶段的生活聊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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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又火了!原因竟然是……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158.html
2018-05-02 2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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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你一定理解法商架构师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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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所谓“法商架构师”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而“法商管理”就是指经济价值观主导的“追求效率”的思维及方法同法治价值观主导的“追求公平”的思维及方法的有机结合,以实现主体权益均衡发展的管理过程。这里给出关于法商架构师界定的几层含义。[/warning]
“主体权益均衡”为出发点
法商架构师的管理原点是从“主体权益均衡”出发进行经营战略和管理体系的设计,而传统管理往往是基于“效益最大化”作为其管理的原点。由此可以明显区分出两种管理导向:传统管理追求经济的“利益”,法商管理要实现主体的“权益”。从根本上来说,“法商”的内涵对应的就是“权益”,直白地说:法强调“权”,商强调“益”,法商强调“权益”。今天很多企业的经营困境,主要就是源于内部的权益安排或外部的权益分享如何进行合理架构?这是法商架构师超越传统管理者的主要职能。
“效率”与“公平”的结合
法商架构师的思维是经济的“效率思维”与法治的“公平思维”的有机结合,而传统管理则是偏执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效率思维。事实上,我们今天不论是企业的经济活动还是政府的经济决策,在“效率与公平”如何实现均衡发展方面都存在值得反思的深刻问题:比如,今天恶劣环境的雾霾是否与我们片面追求高效快速发展有关?反过来,我们曾经存在生产力低下或人员出工不出力是否又与片面追求“平均分配”有关?总之,只要片面地追求效率或公平、甚至极端地脱离而行,这都会使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失控,企业是这样、国家也同样是这样!法商架构师就是要超越极端效率或片面公平的决策思维,直白地说,在决策思维中既要考虑高效地“赚钱”同时要布局公平地“分钱”;要清晰地认识到赚钱是聚集财富,分钱是分担风险!
“整合资源”与“驾驭规则”
法商架构师的战略能力要求既要能够“整合资源”还要能够“驾驭规则”,而传统管理者的战略驾驭能力主要体现在运筹资源的层面上。今天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谈及战略管理能力一定是与整合资源的能力“对标”,即看谁能够获得或占有更多更好的资源,甚至导致不择手段地攫取稀缺资源。事实上,我们今天很多企业或管理者在资源层面上的运筹能力的确是“超凡脱俗”,但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究其原因,他们有意无意践踏或超越了相关“规则”。今天可以说对企业带来的最大风险:不完全是资源问题而是运筹的规则问题!因此,新常态背景下需要我们的管理者既要升级整合资源的能力,更要修炼驾驭规则的能力,也就是必须具备法商架构师的战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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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你一定理解法商架构师是什么了!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157.html
2018-05-02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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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让你了解法商与保险的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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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今年以来“法商”这个词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客户营销活动中,以下具体讲解下“法商”与“保险”的不解之缘。[/warning]
什么是法商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这个概念: 第一:一个人对法律的信仰程度; 第二:一个人对法律的认知程度; 第三:一个人对法律的运用能力;
法商与保险的关系
相对于其他金融工具,寿险产品本身就是一种较复杂的结构性法律合同,是一种带有较强法律属性的金融工具。保险合同中的法律主体除了保险公司以外,还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个法律主体,一张保险合同中可以有三个人参与其中,如果考虑到投保人与受益人还可以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就更复杂了。除了人的结构比较复杂以外,钱的结构也比较复杂,投保人缴纳的保险,与保单的现金价值,与保险的理赔金额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正因为复杂的结构,会使保险的法律属性较一般其他的金融工具更强,也因此就有了设计与筹划的空间。一张保单的结构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规划,就成为了一份法律合同,设计好了能起到很多的保全与传承的功能,设计的不好就会丧失很多应有法律功能。
保险解决财富保全与传承的风险
高净值人群在财富保全以及传承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
婚姻风险
婚姻和财富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无论是一个婚姻的缔结,还是一个婚姻的解除,它可能都会造成财富的变化。
传承风险
很多“富一代”都将步入五六十岁的年龄段,他们的财富目标可能已经从创造财富变为守护财富以及传承财富,那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也是存在风险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家族争产。
资产隔离风险
很多高净值客户都是企业主,有些企业主可能会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二者不可混同,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家业跟企业的资产需要进行隔离。
债务风险
很多的企业主被称之为“富翁”或者“负翁”,有人说“企业主也是弱势群体”,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债务问题有可能会影响配偶的资产安全以及家庭的资产安全,甚至进一步影响到家庭成员的生活,以及子女的教育就业等等。
适合财富保全与传承的保险品种——终身年金和终身寿险
从全世界范围内来讲财富的保全与传承最主要的方式是保险与信托,在保险产品中最主要的应该是两种类型的产品,一种是终身年金,另一种是终身寿险,这两种产品其实是一种很好的组合,终身年金帮助客户实现生前的财富传承,终身寿险帮助客户实现生后的财富传承,无论是生前还是生后的传承,通过科学的设计,都能帮助客户实现对财富的保全、传承与控制。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终身年金产品帮助客户“生前移产不移权”,终生寿险帮助客户“身后资产不遗产”。同时运用好法商的智慧以及科学的规划,保险工具还能够帮助客户隔离未来的风险,因为无隔离不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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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让你了解法商与保险的不解之缘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155.html
2018-05-02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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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视角下的保险执行与保险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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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关于保险与法商的结合,是目前保险人士最需要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以下具体讲解下法商视角下的保险执行和离婚纠纷中保险金分割的知识[/warning]
保险执行问题
根据浙江省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对被执行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通知》可以得出结论:带有理财性质的保单;生存保险金(年金型的,不包含重疾);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保单红利(一般情况下是投保人的)、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投保人的),是可以被执行的。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依法可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虽然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但保险单本身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其储蓄性和有价性体现在投保人可通过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种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就是替代被执行人对其所享有的财产权益进行强制处置,从而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因此,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依法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
离婚纠纷中保险金的分割
在夫妻双方就保险金的归属问题无法达成意思一致的情形下,则应区分人身保险类型而作不同处理。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公司的基本给付责任,其派生责任还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属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规定,夫妻一方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和补偿金等费用均为其个人财产。理由在于,一是该费用与身体受到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关系,是对受害人治疗和抚慰的专门费用,其赔偿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二是该费用并非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夫妻另一方也未对该费用的取得尽到协力义务。 根据该规定,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伤残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等,都具有人身性质,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误工津贴保险金则是针对夫妻一方因受伤害耽误工作而减少收入进行的补偿,一般不具有人身性。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参照工资、奖金,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的保险金给付都是针对人身损害,具有人身属性,故这类人身属性保险金一般应认定为受到伤害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现实生活中也有个别综合性健康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中存在不具有人身性质保险金给付项目。如银行卡盗刷资金等,如盗刷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相应的损失赔偿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失能收入损失险指当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意外伤害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通过这样的保险得到定期收入。失能收入损失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遭到的收入损失,但毕竟是对收入损失的补偿,实质为一方应得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收入的替代。因此,其也可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征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未死亡,保险公司则无需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由于被保险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生存保险则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也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里死亡,受益人领取约定的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归属产生争议时,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探求当事人指定特定受益人的真意。 一般而言,如果被保险人将其指定的特定人作为其死亡保险金受益人,该受益人大多与其有血缘、亲缘等某种特殊情感联系。相应地,该受益人因此获得的死亡保险金是基于其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某种人身关系。由于上述保险类型都存在储蓄性,也即生存到一定年龄,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一般都大于收取的保险费,故均具有一定的投资属性。相应地,生存到一定年龄后所取得的保险金都可作为投资收益,由于该收益的取得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中,保险金的功能主要是为补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财产损失。而保险标的的归属则一般确定了保险金的归属。也即,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保险标的本身归夫妻一方所有,则相应的保险金也归夫妻一方所有。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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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视角下的保险执行与保险金分割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154.html
2018-05-02 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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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商角度看待保险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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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法商+保险”的模式已经逐渐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方向,那么如何从法商角度看待保险的优势呢?[/warning]
保值增值
对于继承来说,所有的财产将被损耗,不是增值的。但是对保险来说,如果富豪生前作为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资产肯定是增值的,不会损耗。
防止挥霍、专款专用
对于父母离世,突然继承巨额财富的年轻人,保险不仅能防止财富流逝,避免“败家子”局面,又能保障他的基本生活。 如购买大额寿险,可以分批次给付费用给子女,在以后几十年之内,每一年给付多少;以及通过特殊的基金设置,如教育基金,如生存基金等控制资金用途,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在以死亡为条件的寿险,夫以妻的死亡为条件,孩子为受益人,只要妻子不同意,夫是不能随便变更受益人的。
防止子女婚变带来的财产流失
婚后父母给子女现金,卡内财产的不断进出,可能导致混同,转为共同财产。但如果买了保险,指定受益人为个人,则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可以变更受益人,便于控制婚变导致家庭财产的流失。 如在一个普通的继承关系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如果购买了一份保险,指定子女一方为受益人,这个钱即便子女取出来,也是子女个人财产。
保单贷款
给予子女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如父母给自己投了一份大额寿险,以自己的身故作为条件,子女为受益人,子女可以利用该财产进行抵押,以持有的保单申请保单贷款,按照保单当时的的现金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把对应的资金贷款出来进行周转和使用。
防止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导致连带责任
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一旦涉诉,可能导致家庭财产用于偿债。 如甲乙做生意,乙欠甲10万还不上,因为丙还欠乙12万货款没给。这时甲可以越过乙,直接起诉丙,讨还债务。但合同法73条规定,人寿保险在代位求偿上可以豁免。就是说如果你欠甲10万还不上,但你在保险公司(丙)买了保险,每年返还10万。甲不能向保险公司讨要这10万。如果一个老板银行里存40万,和保险公司里买40万有什么不同呢?放在银行里如果需要用钱,40万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来;如果放在保单里,一般不会把保单退了拿出来,顶多进行只要贷款。这体现了保单的流动性。
合理避税
保险在所有国家基本上是免税的。只有保险赔偿才免纳,因为当事人付出了身体的代价,保险的职能之一是经济补偿,只有在保险发挥经济补偿职能的前提喜爱才免个税,反之则有待商榷。 目前,遗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需要关注《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要点,那谁范围基于全球,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遗产税要先交税,拿到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并非所有保险都可以避税,其实,在所有的保险产品中,只有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才有较好的避债避税效果。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采用的是损失补偿机制,与遗产税关系不大;其他投资理财型寿险产品,如投资连接险、万能险、分红险等,因其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它们有可能会作为资产被查封或者冻结,因此可能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财富传承简单便捷
保险单取出现金流很快一般最多2个月。继承的时间非常长,从前面的公正遗嘱到后面死亡,到举办葬礼,再到办继承权公正,再办过户,前后至少要折腾半年。但保险公司理赔很快,这个人死了,你拿一个身份证,拿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钱。
保密性强,定纷止争
有高度隐私功效,不会导致秘密被公开,可以约定多个受益人及各自的收益比例。避免私生子等分割遗产引发的纠纷。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证处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叫到同一现场。如果还有私生子,这一关肯定过不去。那对保险公司来讲最大的好处是什么?保密性强。保险公司让受益人领钱的时候,不会把他们家族里面所有人都叫到现场。所以如果高端客户要想特别照顾家庭当中某个人的时候,他只能用人寿保险。
父债子不还
虽然《继承法》规定要父债子还,但保险例外。但需要注意,只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才不属于遗产。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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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商角度看待保险的优势
https://www.helenjia.com/item/3153.html
2018-05-02 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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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什么最时髦?答案是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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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互联网+”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不是简单相加,必须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从法商思维出发进行企业的顶层设计,“互联网+”的灵魂一定是建立了新的机制、新的规则,从而优化了生产要素、改造了生产方式、更新了业务体系、重构了商业模式。[/warning]
互联网餐饮+法商
互联网+餐饮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餐饮业态,他形成了新的生态,这种新的生态的深层意义,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餐饮产业的融合,通过将开放、平等、互动等网络特性在传统餐饮行业的运用;通过大数据的分析与整合,理清供求关系;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改造生产方式、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行业转型和升级,增强发展动力与提升效益,最终实现财富的增加。 这样的案例可以举出很多,携程没有飞机与酒店,但它做大了旅游产业;滴滴没有车辆做大了出行行业,美团没有酒店餐馆做大了o2o,余额宝建立了新的规则做成了全球最大的货币基金,等等 传统餐饮在人们眼中,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门槛低,从业者不需要多高的学历与专业技术,从材料采购、后厨加工到前台销售,控制好成本,做好服务,生存似乎并不困难,加上吃是民生基本所需,所以,市场上总是那么熙熙攘攘,关张每天都有,新张也时时发生。 但在今天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餐饮行业的转型升级的迫切程度,以从未有过的势头刹然来临。业内不乏有识之士具有变革的迫切愿望,毕竟,分析一些数据很能激动人心,如全国的智能终端10亿,使用微信的用户9.38亿,外卖用户超3亿,这些数据足以激发具有创业雄心的创业者的想象空间。但如何优化生产要素、改造生产方式、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如何将数据为己所用,却又是一个值得业内深入探讨的课题。 而在互联网餐饮+法商中,大部分数据都是自动生成、记录,对客人也没有过多打扰。在这里,人力得到节省、效率得到提高,而且由于流程化,它是可复制的:借助移动互联网,它与客人建立了一种新的联系方式,不打扰客人但让客人感受到它的存在,它的后端是一个细致入微的客户管理系统;将各个环节从材料采购、验收、加工制作、出品、前台服务全部纳入管理系统,有对上述各环节的各种评价指标,有完整的指标体系。 以法商思维进行企业的顶层设计,“互联网+”的灵魂一定是建立了新的机制、新的规则,这种机制不仅仅是内部的机制,这种规则也不仅仅是内部的规则。管理规则与指标体系是内部的,但如果日臻完善后输出这种规则与体系,让它成为市场普遍的规则,则行业巨头的出现为期不远。
互联网金融+法商
商无法不兴,商无法不稳,法是规则,商是创新。精商明法,敏思善行,法商融合,大势所趋。纵观这个激烈竞争的时代,唯创新者进,唯改革者强。无论是金融家、律企业家还是律师,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互联网+新常态下站稳立足,持久发展。 世界法商金融大会是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物,整合了世界范围内的法律界、金融界资源,致力于企业生存发展研究与服务的专业性会议,是全球唯一基于法商思维进行股改上市辅导的组织,全球唯一将互联网+金融+法务于一体的盛宴,国内唯一基于互联网思维进行商业重构的大会,国内唯一基于产融结合进行金融改造的论坛。 世界法商金融大会有三大核心内容: 一是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的商业重构系统,通过打散原有对客户需求的认知,重组客户需求,重新认知企业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价值,基于互联网思维特质,重新设计企业的商业模式; 二是基于法商思维下的股改上市系统,通过建立企业家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科学有效地把法与商融合一起,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建立法商思维,在股份改造、股权激励、上市过程中的财务统筹问题打造企业风险控制系统; 三是基于产融结合下的金融改造系统,通过企业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实现轻松融资、业绩倍增、资本裂变等,打造企业一套系统的高利润方案。 “跨界、创新、转型、资源整合”是互联网时代企业与组织生存发展的法宝,世界法商金融大会体现和践行法商相结合的魅力,创造发展新契机,助力中小企业上市腾飞,让企业规范合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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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什么最时髦?答案是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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